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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8-26浏览次数: 字号:[ ]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15年8月4日至8月12日,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组建6个工作专班,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提问、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两个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党政领导班子讲廉政党课及廉政谈话情况,干部去向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11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督办。从检查督办的情况来看,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严格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了较好落实。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一是责任清单全覆盖。各级党委(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建立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大多数单位责任清单都延伸到二级单位、科股室、乡镇基层站所及村(社区)一级,将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岗位、每名党员干部,打造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实行签字背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履责有依、追责有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红岩寺镇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履责,所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都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有半年工作总结,镇党委为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制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日志,每名班子成员对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如实记载;龙坪乡纪委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涉及财经纪律、工作作风、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分管领导发布主体责任监督报告,并要求限期整改;县民政局的责任清单细化到了每个岗位和每名工作人员;县卫计局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实行一季度一交账;县食药监局、县城管局、县供销社等单位已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半年推进会。二是开展廉政谈话全覆盖。各乡镇、县直单位采取集中谈话、个别谈话方式,重点围绕履行主体责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及班子思想动态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开展廉政谈话,党委(党组)书记带头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单位(科股室)负责人谈,二级单位(科股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如县住建局、县食药监局、县移民局等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与普通干部也进行了廉政谈话;县水利局、县老干局的单位职工进行层层廉政谈话,谈话记录由双方签字,用表格形式进行统一规范。

  (二)纪律教育进一步深化。各级党委(党组)结合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开展“讲纪律、守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成为宣传教育新常态。红岩寺镇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全镇100多名党员干部作出廉政承诺,所有镇直单位负责人手写“我的承诺”;景阳镇在今年3月份开展的干部作风整治专项教育活动中,开展专题培训30余场次;县教育(科技)系统在今年暑假期间组织教师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培训,探讨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如何在工作中适应新常态,守住师德师风底线,主要做法得到州委书记王海涛等州领导的肯定和批示。

  (三)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规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各单位均建立了去向公示制度,采取电子显示屏、公示牌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去向进行了公示。长梁乡、茅田乡、花坪镇等单位进一步规范了上班、值班及请销假相关管理制度;三里乡、景阳镇实行驻村责任人和村干部周一和“逢十”坐班制,对未按规定执行的进行了严肃处理;县移动公司采用OA软件请销假制度;县公路局采用“脸谱识别”打卡签到签退,对单位公车实行GPS定时定位全程监控;县人社局实行工作补位(AB)岗制度;官店林业站、官店财政所等单位有专人负责请销假管理,并实行一月一通报。二是加大对违规操办升学宴、无事酒的监管力度。各乡镇、县直单位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加大对违规操办无事酒的监管力度。当前正值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各乡镇采取排查摸底、综治信息平台发送短信、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签承诺书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级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作用,对苗头性操办升学宴的家庭进行早提醒、早教育;县经信局通过QQ群、微信等方式向党员干部发放短信提醒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信息;县城管局与职工签订禁整无事酒的承诺书。

  (四)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一是突出“小五长”专项整治。各乡镇、县直单位坚持抓早抓小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小五长”专项整治力度。业州镇纪委对虚报耕地面积、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违规领取惠农补贴资金问题的4名村主职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追缴违纪资金10万余元;长梁乡纪委查处了龙洞湾村唐嗣波等5名村干部的违规收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景阳镇对违反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2名村主职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龙坪乡对青林沟村3名村主职干部非法占有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进行了立案查处;花坪镇对信访问题突出的6个村的干部进行调查,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3人;县城管局组建专班对二级单位2013年至2015年的财务账目进行了自查,共清退违纪资金8万多元。二是扎实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和“三项专项治理”。启动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4项专项整治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3项专项治理。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7个,处理10人,立案查处5人;发现财务票据突出问题3个,处理13人,立案查处8人;发现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17个,立案查处17人。

  (五)纪律审查进一步从严。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违纪线索129件,立案113件,结案7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其中查处乡科级干部30人,实施“两规”审查措施2人,查处“四风”方面案件31件,实现了初核、立案、结案、处分人数“四个同比增长”。在乡镇纪委纪律审查中,官店镇、龙坪乡、长梁乡位居前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存在党政主职很重视,班子成员较重视,下级班子不重视的现象,还有极个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内容不清楚,对自己的责任清单内容不明。少数单位拟定的责任清单内容过于简单笼统,与工作结合不紧密,对具体工作没有细化和量化,操作性不强。如县安监局的责任清单实际上就是一个业务工作流程图,对主体责任的落实只是一笔带过。少数二级单位和基层站所把拟定责任清单仅当做一项工作任务,照抄、照转上级的责任清单内容,将责任落实停留在拟定责任清单上,并未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来落实。如红岩寺镇中心学校的部分责任清单内容属照搬其主管部门的责任清单。少数单位责任链条不完善,如高坪镇、三里乡的责任清单未延伸到村(社区)一级,县科协只有领导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

  (二)责任落实措施乏力。一是制度执行走样。仍然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定轻执行,责任追究形同虚设。部分单位忽视廉政谈话,即使谈话也是走走形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不及时上报,不及时警示提醒。如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等单位没有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的相关记录。部分单位执行干部去向公示制度流于形式,实际去向与公示内容不符,未对所有人员实行去向公示。如县供销社只对不在岗人员的去向进行了公示,县公路局采取电子显示屏进行去向公示,但显示屏上无内容。二是痕迹化管理不实。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主体责任办公室未全面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仍然在纪委。部分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廉政谈话、廉政党课、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大多在领导个人笔记本上,未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三是四风顽疾依然存在。少数二级单位和基层站所内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单位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业州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窗口电脑看电视,农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去向不明。四是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个别单位党委(党组)对“两个责任”的落实只安排不督办,只履职不担当,忽视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的监督检查。

  (三)能力素质不相适应。无论是各级党委还是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从党委(党组)来看,有的领导干部抓经济建设是行家里手,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上缺乏实在的工作举措和抓手载体,对责任内容研究不透彻,发展不平衡。从纪委来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业务水平不适应新形势的工作需要,与回归执纪监督问责的主责主业有差距。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党组)要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主动担当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鉴于全县大部分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调整,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带领班子成员迅速进入角色,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调整完善责任清单,真正做到知责、担责、尽责、督责。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高度重视并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事事尽责、层层督责,打通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二)强化工作举措。一是增强纪律意识。进一步深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认识,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廉政谈话,狠抓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政纪律、工作纪律的落实,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广大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同时要转变执纪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原则,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和函询,做好诫勉谈话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二是狠抓作风建设。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六条意见”、县委27条实施细则和“七严禁”的贯彻落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针对突出问题,运用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约谈函询、公开通报、典型曝光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把“小五长”专项整治、“四项专项整治”和“三项专项治理”作为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出成效。三是加强检查督办。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责任范围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进行检查督办,同时对检查督办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认真总结推广,县纪委将对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四是加大整改力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总结和推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通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于9月10日前分别报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和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强化追责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担当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把纪律审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那些不收手不收敛,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真正做到真严真查真问责。

中共建始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        中共建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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