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建始县纪委监察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定信念,加强支部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增强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爱岗敬业,发挥党员模范作用。通过确立党员示范岗等形式,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目标追求。
三、牢记宗旨,为民服务首问负责。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将办理程序、方法、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积极主动给予办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主动引导或告知服务对象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四、严明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县委抓好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五、廉洁从政,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六、做到“五好”,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努力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好”,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
七、治庸问责,切实改进干部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建始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治理“慵懒散软”行为深化“两提高两满意”活动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治庸问责工作职责,坚持统筹推进。
八、开门纳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党务公开,认真听取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322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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